通用条款与条件
通用条款与条件
1. 适用范围
通用条款与条件规定了Best of Switzerland Tours AG旅行公司(以下简称“旅行社”)与旅游参与者、为旅游参与者预订旅行产品的第三方或代办人(以下简称“旅客”)在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范围内的法律关系。该范围包含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即出行游览的组织以及导游服务,不包括第三方提供的内容。针对第三方提供的所有活动项目,旅行社仅为代理人,受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的相关条款约束。本通用条款系其他单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不受其他合同终止的影响。
2.签订合同/预订
旅客可经不同渠道(公司官网、旅行社、酒店、旅游信息平台等),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当面进行的方式预订旅行产品。如拥有免费参加旅行的机会,也必须提前预订位置。否则,旅行社有权取消旅客的位置。如旅客为未成年人,在未预订的情况下,其同行人员(见第7节)也会连同一起取消位置。在预订时,旅客应将信用卡具体信息告知旅行社。如果旅客的预订是由第三方办理的(包括某一旅客为其他旅客代办预订的情况),该第三方则应支付预订费用并同意通用条款中的旅客协议。预订完成后,旅客或负责预订的第三方与旅行社之间的合同成立。通过预订,旅客以及负责预订的第三方被视为同意接受接本通用条款的约束。如不接受本条款约束,旅行社则不会受理该预定。
3.费率和付款条件
每人旅行价格(以下简称“旅行价格”)依据价目表,以瑞士法郎为单位。所有报价均包含增值税。价格根据第6条的规定而变化。旅行价格受具体预订日期影响。
4.旅客取消或更改订单
旅行社不提供任何取消订单保险。
4.1常规游览路线(乘坐旅行大巴跟团游览)
对于常规游览路线,如在旅行开始前至少24小时提出取消预订,即可免费取消。如在旅行开始前24小时内提出取消、或未按约定时间出现在参团地点,则不可免费取消,每位旅客仍需按照全额付费。上述预订的取消/更改条款对于在旅行开始前24小时内办理的预订同样适用。
例外条款:对于多日游项目,需提前48小时提出取消预订,可免费取消。
4.2私人定制旅行
取消或更改预订信息(如旅行路线、旅客人数或旅行日期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提出,经旅行社确认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如更改订单,除需支付旅行额外产生的费用外,还需支付价值150瑞士法郎的手续费。如需取消订单,根据取消订单的时间,供应商按照以下标准收费:
距旅行开始提前30天以上:手续费为150瑞士法郎;
距旅行开始前30天至前10天:收取预订金额的30%;
距旅行开始前9天至前4天:收取预订金额的50%;
距旅行开始前3天至旅行当天:收取最初预订金额的100%。
旅行社在确认订单时告知旅客有关取消订单的相关条款 。旅行社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已经确认的私人订制旅行的变更请求。
5.由旅行社方提出取消行程
出现因不可抗力、特殊天气情况、政府行为、政治骚乱、罢工、示威、恶劣交通状况、道路封闭或类似的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而导致游览行程可能受到威胁、阻碍或无法进行的情况,旅行社有权决定取消行程。 在常规游览路线中,如未达到至少5人(全价旅客)的最低预定量,该条款同样适用。 已支付的旅行费用将退还。除此之外,旅行社不再负责其他额外赔偿。
6.旅行价格或服务的变更
如有特殊情况,旅行社保留根据价目表或约定的旅行价格进行调整价格的权利。特殊情况特别是:
- 第三方供应商的费率变化,如运输公司
- 新增或调高的税费
特殊情况下,旅行价格的变化应在旅行开始前至少3周通知。如果新价位与最初的旅行价格之间的差异超过10%,旅客有权在收到旅行价格变更通知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取消合同并要求已付金额全部退还,或选择更改行程为与原定最初价位等值的其他旅行产品,而不需提交更改手续费。除此之外,旅行社不再负责其他额外赔偿。
如遇特殊情况,旅行社保留随时更改旅行计划、提前缩减游览行程或提供替代解决方案的权利。行程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旅客承担。旅行社承诺及时告知旅客服务和/或计划的变更。如替代解决方案比最初预订的旅行价格更高或对旅客方来说不合理,则旅客可免费取消该行程。退款渠道与付款渠道相同。因价格变更或服务变更而产生的其他额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7.参与条款
能提供身份证件,其代理预订的旅客会一同被取消参团资格),且不退还预订费用。对于国外旅行,所有旅客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未成年旅客必须由具有监护权的旅客陪同。旅行大巴并未配备轮椅车斜坡板。行动不便且需要协助上下车的旅客应提前自行考虑如何上下车。除残障人士的导盲犬外,车上不允许携带宠物。如有任何健康问题,旅客应主动告知旅行社。旅客有责任评估自身健康程度并负责自身的意外保险(如参与含体育项目的旅行路线,保险中应包含运动事故补充险)。禁止在麻醉剂,药物和/或过量饮酒的影响下参加旅行。旅客承诺严格遵守通用条款、第三方供应商的相关条款、旅行社以及第三方供应商的指示,以及外部支援人员、外部导游以及紧急救援人员的指示。此外,旅客必须同意在车上系好安全带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如有)。如旅客有不适合参加预定路线的健康问题、未遵守参团条款、违反通用条款或其他指示,旅行社保留取消旅客旅行资格的权利。如未成年旅客被取消资格,则陪同人员也将被排除在行程之外。 如取消发生在旅行开始之前,则适用相应取消条款。 如在旅行期间取消,旅客无权获得旅行费用退款。除特殊情况外,旅行社不承担任何损失和赔偿责任。
如旅客在出发时或旅行期间未按时出现在集合地点,旅行社会在相应地点对半日游旅客多等候5分钟、对一日游乘客多等候10分钟,逾期保留取消旅行位置并按计划开展旅行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旅客无权获得旅游费用退款,亦无权向旅行社索取任何损失赔偿。此外,旅客须本人承担全部额外费用(例如,自行返回出发地点)。
8.责任
8.1 旅行社的责任限制
旅客自行承担所有活动的风险。旅行社仅限于对旅游价格以及因旅行社方故意或重大疏忽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轻微疏忽或因旅行服务协助者造成的间接损害和利益损失,旅行社概不承担。如旅客忽视或违反合同而未履行合同义务(特别是由于违反第7节的参与条款),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旅行社取消行程并无法提供替代行程,旅行社仅负责退还行程费用。如遇旅客个人物品、现金、贵重物品、行李、摄影器材等丢失的情况,支票和信用卡的丢失或失窃、损坏或被滥用的情况,旅行社概不负责。
8.2对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不可抗力的免责声明
对于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旅行社不负责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超出旅行社控制范围的损害赔偿责任,例如不可抗力、自然事件、灾害、因火车,公共汽车或船舶运输公司未按日程进行的临时更改。任何索赔,旅客应直接向第三方供应商申请。
8.3旅客责任
所有旅行社仅作为代理方的、由第三方供应商负责执行的活动,或由旅客自行组织和/或执行的活动均由旅客自行承担风险。旅行社不对任何事故的后果负责。旅行社期望每位旅客谨慎注意并为自己的行为高度负责。旅客只参加其身体状况可承受的活动,尤其要考虑健康和体力的承受能力。旅客还需要准备适当的设备(衣服,鞋类,防晒用品等)。
9.索赔时限
旅客针对旅行社未履行责任或责任履行方式与合同不符的行为,可向旅行社要求索赔。索赔要求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旅行日期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对索赔进行详细说明。仅仅发表对导游本人的投诉并不足够。索赔申请若超出此时限,旅行社则不再受理该申请,旅客可以证明他客观上无法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情况除外。
10.数据保护
根据合同,旅客同意将个人数据,尤其是本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国籍、性别和信用卡详细信息,提供给旅行社以便组织行程。此类数据可以转发给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11.通用条款的修订
旅行社可修订通用条款。旅行社通过告知旅客或通过在https://www.switzerland-tours.ch/网站发布新修订内容,即使相关修订发生法律约束力。
12.可分割性
如通用条款中的部分条款在某些条件下无效、作废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如某条款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由可执行条款取代,后者应尽可能地反映无效条款的原本指向与目的。如具体情况与某条款存在明显不符,则适用如上相同程序。
13.适用法律和管辖范围
旅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法律关系受瑞士法律约束(不包括法律规则冲突部分)。对于针对旅行社要求的索赔,由旅行社总部所在地的普通法院专属管辖。